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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10月11日通过应聘在**国际城做销售主管,当时公司同时招了八名销售员由我培训。天洁当时给我销售主管报酬却要求我做销售经理的工作,负责整个售楼部所有事宜,包括策划等。2012年11月10日天洁无故要解聘我,当时我让公司出具理由,总经理无理由。我表示那么要上诉到劳动部门,公司则继续让我担任主管职务,可是在20日公司总经理再次无故逼我离职。而从我和其他同事所知的情况就是公司经常无故辞退员工,同时不跟员工签合同,也不买保险。我现在打算要起诉天洁,理由是无故辞退员工,同时不签劳动合同。因为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则用人单位必须付员工双倍工资。现就此问题咨询您。同时我还有之前在其他公司做半年多策划,公司不签合同不转正的事情,也一并向您咨询,该如何解决。

劳动纠纷
2012-04-26 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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