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经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并与业主在中介公司里签了三方合同(交了一万定金给业主,四千给中介公司)。我们还跟广
发签了贷款的相关协议,并冻结了首付,同贷书也出来了。但是后来 我们不想要了。并以合同并未明确要求由我们为业主还款(业
主还有十七万的银行贷款),我们不放心把我们的贷款给业主去还他自己的款为由拒绝放款。并让律师出了摧告函给业主,要求他十五个工作日内还完款,不然他就算违约。但是业主收到函件后并款还款,并回信说他并非违约。双方一直僵持着。我们的首付也冻结着取不出来,
要到今年6月1日才解冻。因为我们还没有去房管所签合同,所以他们不能要求我们强制过户。
中介公司现也已倒闭。我们是在去年九月中旬的时候签的三方合同。我们2012年一月寄出了摧告函。现在已过去三个月了。今天接到
法院的电话,说业主去起诉我们,让我们周一过去调解。
请问:
1、现在的形势对我们有利吗?
2、如果到时调解不成,他要起诉我们的话,我们能打赢官司吗?
3、如果去调解,我们能以他不按摧告函所规定的时限还款,说他违约吗?
4、中介公司倒闭对我们签的三方合同有没有影响?(中介是经纪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