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有写到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实际工作实际每周46小时,其中有两个夜班各15小时工作时间,夜班应该有额外补助,也没给我。我在网上查了员工有冬季取暖费用,也没给我。我在给公司离职报告不到30天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说安旷工处理开除公司 并且扣除当月工资,这么做合法吗?我能否要回我应有的那些报酬 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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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咨询,以便律师回答。
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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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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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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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注意保留证据。如需更多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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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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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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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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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