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2011年4月招进一位设计,由于能力很一般,现欲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但他不肯离开公司,否则要我公司进行经济赔偿.他自进公司以来,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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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建议协商处理
2、未签劳动合同,一旦对方申请劳动仲裁的,可要求双倍工资
3、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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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委托律师帮您索赔,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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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根据公司希望达到的要求设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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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建议双方协商,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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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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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述情况对公司很不利,一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有承担经济赔偿金、支付为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且劳动者可主张视为已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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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