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才工作的公立学校老师,还未转正,今年七月试用期满,很快就会转正,但是现在想跨市调,已经找到接收单位,但是怕现在学校不放人,,,他们有权不放吗?有权扣档案吗?该怎么办?该怎么办调动?如果不得已,辞职了,那会影响我工龄吗?接收那学校还会接收吗?

其它综合
2019-11-06 07:49: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的,没权扣档案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咨询一下的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的社保标准,应按试用期的工资来确定的,转正后才按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试用期满不给转正,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视具体情况,如单位能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机关事业单位可以直接从人才市场调档案吗
182613
离婚协议书不通过律师怎么写格式
离婚协议书格式
离婚协议书不通过律师怎么写格式
小产假15天算周六周日吗
产假计算方式
小产假15天算周六周日吗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怎么处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8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4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