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在贵阳购买了一套商品用房,2009年初时因为各种原因无偿赠与给了别人,但是因为房子是贷款购买的,现在房子都是我的名字,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是不是可以申请撤销无偿赠与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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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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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偿的赠与如果对赠与人生活构成困难了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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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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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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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