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消防公司工作了将近一年,进去的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公司没给交社保,后来转正后也没补试用期的社保,这合法吗?我转正时公司没让我看到劳动合同也没有签字,完全是由公司办理社保的会计代签的,这合法不?我能如何维权?今年三月由于公司双休改单休,我觉得不能适应就提出了辞职,3月16日离职的,公司没帮我缴纳该月的社保,这合理不?我该如何维权?16日我离开的时候,公司以会计不好做账为由让我月底公司发工资时再去结工资,可我4月1日想去结工资时,公司会计告知我还没搞好,等过了清明节再去结,这合法不?我该如何维权?我公司历来有压员工工资的恶习,每个人都压了200元——500元不等,等过年前才发放压的钱,这合法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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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分投诉,具体事宜可以电话或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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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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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分投诉,具体事宜可以电话或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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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