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所上交的物业费和所享受到的服务不相符,多次和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都不理睬,所以从2007年6月至今,我都拒交物业费。2010年12月我在小区内丢失一辆电动车,物业公司也我没交物业费拒绝负责。请问:如果我今天把以前所欠的物业费补交齐了,物业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我的摩托车?起诉的期限是2年,如果物业公司要起诉我,是不是只能起诉我2年内的物业费没叫,之前的是不是已过了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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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业费和车辆赔偿不能混为一谈,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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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码事,你要收集相关有利证据材料,可以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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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业费和车辆赔偿是两码事。
物业费可以起诉之前的物业费,但是你可以以时效超过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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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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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