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教师。2011年10月27日,我在学校办公室的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尾骨骨折。我这属于工伤吧,我可以休息几个月?这学期开学我去上了2天班,可是我尾骨还是疼,不能承受工作压力。我就去医院开了诊断又继续休息1个月。到3月22日,休假期满,我又去了2 天,还是是支撑不住,又开了一个月的假条。我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怎么算?不应该按照病假处理每天扣我几十的工资吧?拍片等医疗费用是不是应该学校给付?学校领导不打算给付医药费,还说我是故意不上班,打算赖上学校,我很寒心。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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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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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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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尽快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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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