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父母资助6.5万首付款【有凭证】的情况下 于07年10月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贷款购买合同 从08年5月起 每月的16日之前在张某的工资中扣除1200元还贷 至今已还贷约6万 但由于开发商的问题 房产证一直未领取 本月才发通知 张某还未去办理 08年4月 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 生有一女已4岁 今年因李某不断怀疑张某有外遇【两地工作 分居很远】 吵闹不休 张某愤怒 提出离婚 李某同意 但要求平分房产 此事结果会怎样 请求律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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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是否属于结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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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权分割房产,但可要求自依法领取结婚证后至协议离婚生效时间段支付房贷的二分之一房款,因为依法领取结婚证后,夫妻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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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能分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对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女方可以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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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如还未领取则以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为准,因此你的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偿还的贷款属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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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等级的姓名是谁?需要看起资料才能有较为详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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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