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资助首付22W,贷款85W,09买了一套房子。第一次办房产证名字只有我。2010年结婚后,对方给50W说是嫁妆,其中10W买家电,40W用于还款(未用于还住房贷款85w,因本来母亲的首付是抵押老家房子贷款得来的,40W全部用于还老家贷款).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二次办证双方名字。但一直每月的贷款都是本人支付,目前价值180W。请问1,房产怎么分割,是否会考虑到母亲给的首付。2女方给的40W用于我家的还贷,未写任何证明,是否也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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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如有证据,应当考虑首付情况。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向我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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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虑的。公平起见,最好也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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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原则上均分,40万没有相反证据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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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上对方名字,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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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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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分。母亲的首付若没有明确声明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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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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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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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夫妻双方名字,法律上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分割可以考虑婚前母亲付款的情况。2、40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也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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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父母的部分如果有明确依据的一般是按照赠与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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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要求分割40万及相应的升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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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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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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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你所述,一般情况均分房产,40W起到一定分摊共同债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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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名字,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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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