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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四间宅基地,10几年前给别人住了,现在要拿回来,但是对方要70万,中间有过一份协议,以2200元一间房子买走,钱是去年才给的,但是里面有一条是说我们永远不得向对方要回房子的,这样如果打官司能减低赔偿吗? 30万能 解决不?谢谢律师

债权债务
2012-03-27 12:28: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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