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在金华市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只是报过名,没有签合同,就上班了,刚上班三天,就出事了,我姐夫从工地上的二楼屋架上摔下来,双脚骨断,刚开始工地老板给了三千元住院,后来又给了二万五动手术接骨用,再后来给了三千就不肯给了,我姐夫现在双脚还不能下地,钱也用完了,老板不肯见面了,该怎么办呢?于是,有的好心人就给我姐夫出主意叫我姐去做工伤鉴定,劳动部门说要先确定劳动关系,这事现在很难办,一,老板不肯签字我姐夫是他的员工,二,和我姐夫一起做事的又不敢证明,怕老板为难他,现在那个和我姐夫一起做事的也不想了,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老板故意叫那个人走的还是怎么回事?他说,等他自己结算工资了再帮我姐夫作证,如果那个人肯作证的话,那么,他现在离开了那个工地老板,万一那个老板说这两个人根本就不是帮他打工的那该怎么办啊?因为那个老板曾经说过我姐夫是自己从二楼跳下来的,你说,这是人话吗?再说,那个和我姐夫一起做工的人就在劳动关系这张表上签他的名字证明和我姐夫是一起做工的,是不是和工地老板的劳动关系就成立了呢?我们是外地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也没钱打官司,请好心的律师指条路帮帮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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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到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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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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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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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