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父母去年5月(2011.5.17)买了一套房子,由于是外地户口现在没有办法过户,所有的款项全额付给了对方,合同是5月17日签订的,但是合同上签订的是10天内完成过户手续,当时马上去办理过户时发现没有办法过户,所以卖方跟我们在5月30日是一起去公证处签订了委托书,现在情况是业主要买房子是发现我们没有过户,已经单方面撤销委托书,要求我们赔偿1.5万元,说我们违约,还要挂失房产证,不然不给我们过户,我想问下法律有没有保护到我们的权利。。求助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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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户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另外要看对过户的内容在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对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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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详情来电咨询,请律师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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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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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方原因造成的,不属违约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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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不能过户的原因是什么,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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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没有过不了户是属于谁的责任。如果违反合同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看是谁违约。如果有需要帮助的或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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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协商,如果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有需要请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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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