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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因病去世,我们的房子是婚前丈夫借钱,还有我投入一点买的。丈夫所借款项婚后共同还款。房产证是丈夫名字。我们有一8岁孩子。丈夫父母健在,请问该房产应该怎样分配

继承
2012-03-25 22:18:2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法条 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还贷增值的部分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的财产要有你,你的公公、婆婆,还有你的孩子你们四人继承,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可以在法定继承份额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 把夫妻共有部分分割后按法定继承办理
  • 你好,协商处理一下
  •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为了更好地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 或面谈
  • 老乡你好,我是宋律师。建议你电话咨询,如需帮助也可电话联系。
  • 你丈夫的财产要有你,你的公公、婆婆,还有你的孩子你们四人继承,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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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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