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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7月份跟石家庄望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某经理签定了一份加工合同交对方4600元押金,大意是对方提供材料我负责组织找人做手工加工,对方承诺日工资60左右,但实际加工中每天10元都不到,并且在交货过程中对方长各种理由说产生不合格拒收,要求我方重新修改,在2010年10月份第二次交货时对方以交货晚为理由将合同收回,当时承诺会再给我们安排新的项目,但后来打电话与对方联系一直称忙,没有合适项目让我加工,现在原来的合同到4月底说到期了,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方式将我的押金要回吗,谢谢律师。

其它综合
2012-03-22 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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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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