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0年7月20日开始在厦门这家公司上班2010年10月份才签合同(合同签一年,2011年10月份到期。),合同上签的是26天8小时制(应该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上班时间吧,但好像合同上有劳动部门的盖章)。合同签了3份,但没有给我一份。后面有帮我交医保和社保两样,也从我工资里面每个月扣了128元。上班上到今年2012年2月29日(月底)离职(2011年10月份合同到期到2012年2月29日离职,期间没有再续签合同)。因为已经没有合同了,所以离职前只提前了3天跟公司说,没有提前一个月。现在2月份的工资已经于3月15号通过网银转账给我,但是他在我辞职时承诺给的2011年的年终奖好像没给我(就算给了也才200左右,我2011年是全年上班的,但有两个只做半年左右的而且也辞职了的却有500(因为他们的合同没到期,所以他们还在一个月的辞职期,在正常上班),还有两个时间更短但没有辞职的却有900。要么就是我的工资被他乱扣了,因为他转账给我的才1757元,而我的底薪是1200、绩效200、全勤100、职加100,总共1600。正常要扣的是医社保128、水电费两月60多、请假4小时扣25,全勤奖要达到8小时才扣)。还有我2010年7月才开始上班的到2010年底年终奖都有500元
请问以上这些有哪些是不合法的?
明天要去公司看工资条,如果有问题他又不肯协商解决我应该具体怎么做?请律师的指导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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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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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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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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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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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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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