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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所在用人单位每月都是以社保局要求的市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社保的,本人实际工资远高于平均标准。我可否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2-03-17 0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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