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不懂什么法律,我就想请问下这事该怎么解决:
去年12月19号我把钱汇给义乌市“**饰品”有限公司,公司业务员说1星期内会发货(此货物为裤子上的装饰品--骰子,订货数量为560个),但是12月29日我去问业务员(QQ联系),没有反应,打办公室电话也没人接。后来在1月上旬联系到该公司老板徐**,竟然说现在没工人没法做。我问为什么12月19号当时怎么不说,他说业务员没跟他说;后来又说好像说过,但是忘了。拜托,身为一个工厂的老板做人一点信誉都没有,还做什么老板!
后来徐**答应年后2月中旬给我提供货物,并且同意空运费由他付!但是因为这个单子是返单,客户急需要这批货物,不同意年后发货,最后是不要装饰品按9折发货。我从**饰品进货是0.75一个骰子不开增值税发票(共计420元),我给客人是按1.5块钱含增值税发票(共计840元),年后我让徐**赔我骰子的钱800元,他说跟他的业务员去商量。一直到今天他跟他的业务员还没给我个说法,还是我打电话过去他才说把420退给我们。靠,我快三万的货物打9折已经亏了快3000了,你现在拍拍屁股就说把420元退给我,这是什么道理?
银行汇单,QQ聊天记录我都有,请问有擅长法律的人才帮我出出主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