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时,我向公司提出辞职,老总当面把我的辞职申请撕了,又继续给他做了一阵子,没事老乱扣我薪水,还有老拖薪水,年前我合同到期了我在次提交离职申请,但是年前有20多天的薪水老板不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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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书面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可离职,若扣发工资,可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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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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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某些情况下不需提前通知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若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可能被索赔。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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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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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可申请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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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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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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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站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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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