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担保法》第40条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因此,公民在抵押合同中虽然可以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清偿债务时对抵押物的处理方式,如拍卖、协商折价等,但是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设定抵押的房屋归债权人所有。即使有这样的约定,该约定条款也是无效的。
乙方是怎么将房产卖给丙方了吗?没有委托授权,应该是没过户吧。最好查查是否过户。没过户,房子还是你的。但你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你没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