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A是工程承包方,B为我司下属的一个施工班组,和班组长B签订有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其对工人有安全管理责任,其下工人如有伤害,责任由B承担.去年B下属一员工C违规站在距地面6米高风管作业(风管非我司安装,为其它单位已安装好的成品,按规定,工人应该站在脚手架上施工,其图方便,违规站其风管操作),风管不堪重力,掉下来,致工人C摔下,造成小腿骨折,经医院植钢板打钢钉,B已为C花去医药费5万多元,现C要拆除钢板钢钉需二次手术,手术费约需1万元,B讲无能力再支付医药费了.C向我司A要求支付二次手术费,并要求赔偿误工费及伤残补偿金10元.请问我司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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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该施工组有无法人资格,是否具有资质 ,如果都没有,你公司是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有意可来电预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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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施工班组不是实体单位,工程有资质的要求,你方作为承包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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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你单位 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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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作为承包方应承担责任,承担之后,但是依然可以向B要求赔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工人要求的伤残赔偿金是否有依据,详情可进一步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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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