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但是至今仍未拿到房产证。经过诉诸法律,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并赔偿违约款。法院今日下达判决,支持第1条,但不支持赔偿费用。法院理由是未按时办理房产证是因为绿化验收存在争议,说是政策变动,屋顶绿化不算绿化面积,所以小区绿化面积达不到要求。后经过政府会议决定,收取异地绿化费才办理验收。但是在验收前,开发商,将小区道路种上绿化,应付验收。现补种绿化部分物业公司已铲除,变成了停车位。请教各位资深法律专家,我们现在应该怎么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