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9月1日到了一家公司,面试时说3个月后可以转正,直到3个月后因为本人不在公司总部,没有签合同,到1月15日领工资时(领的是12月份的)他说我没有合同不能领转正工资,直到2012年2月13日才签合同,本人现在不想在这公司做了,想辞职,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吗? 希望各位能帮帮忙 可以留个QQ或者什么联系方式吗?谢谢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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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
具体你还可进一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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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申请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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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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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交社保的话,你可以现在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觉社保、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详情可与我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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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