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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单位不上保险 不安置发放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 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2-02-22 11:21: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交属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补缴或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扣发工资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且可以要求拖欠工资部分百分之五十到一百的赔偿金。希望我的答复能带给您帮助!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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