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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状告的是一家省级媒体,个人与媒体的对抗不知道是否有胜算?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999年3月25日,我经人介绍进入一家省级媒体工作.当时因为编制紧张,所以我只能先做临时工.我的岗位是主持人,每天固定主持一档节目.当时我所在的经济频道还有两个女孩子跟我是一样的情况.我们都期待能有机会签合同成为正式聘用员工.随着时间的推移,转眼间4年多过去了,跟我们相同情况的主持人越来越多,全部都没有合同,但全职在那里工作,我们这样情况的员工几乎占到了支撑全天节目运作的骨干.因为工作难找,所以大家都默不作声,继续在那里无合法身份的工作.四年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托人走关系跟电台签了合同.其他都维持原状.坚持不下去的人走了一批又一批,新进来的人也是越来越多.电台始终没有任何说法.到了04年7月,电台以述职不合格为由将我辞退,而当时我的节目还在全总台二十大名牌评比中名列第十二位,且作品也屡屡获奖.我去质问领导原因,他只说是考虑综合因素,别无其他解释.就这样,我失业了.我到居委会领取失业金,居委会的人问我要单位的失业证明,我没有.居委会的人说,象我这样的情况,属于尚未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我工作五年,没有合同,没有四金.所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我应有的东西.但考虑到我是一个弱小的个体,要和一家省级媒体对簿公堂,又有点胆怯,因为不知道法律是否能还我一个公道.所以特来咨询,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谢谢!! 1、有没有过诉讼期? 2、我可以向单位索赔四金吗? 3、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4、律师费大概要多少啊?

劳动纠纷
2005-04-28 0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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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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