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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买房在建设银行申请贷款17万元,申请合同是的利率执行是2010.12.26后85折,因为房贷利率一直在变动,4月份的时候银行通知我们说贷款利率为6.8基准利率并上调10%,我们便签了同意书,可惜的是我们没有留备份。5月20日左右,6月3日,我突然接到银行的短信通知,说贷款已发放。随后通过网银,发现房贷的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20%,而不是我们所签的10%的利率,找总行,总行说首套房的利率都是上浮10%,不可能是上浮20%,在我拿出从网上银行打印出来的详单给银行看,总行才同意查我的贷款利率,果然是上浮20%,并说是按照经办行提供的贷款申请发放的贷款,有问题让我们找经办人。当天我们找经办人,经办人不在银行,我便打电话将事情说给他,他也说不可能是上浮20个点的,并说等他回来后再核实一下。第二天经办人让我们到银行,给出的回复就是房贷款的时候时间比较匆忙,没来得及通知我们上浮利率的事情,经过几天的交涉,银行迟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我再次找到银行,要求查看贷款合同,总行却不答应,要我们去找经办人。我们一到经办人那里,他便问我是不是打了银行的投诉电话,我们还不知道银行的投诉电话,怎么可能会打投诉电话,再说他们还没有给我们明确的回复,就算是投诉,我们也要要经办人提供给我们资料啊。随后,经办人让我们再次到总行问,经我多次打电话督促,经办人才到总行与我们交涉。我把贷款合同复印了一份自己留着,并让经办人将之前签的上浮利率的同意书给我,经办人却说,我每天都要有那么多客户,我不可能记得有没有和你签过同意书,我说你不记得,可以查资料啊,经办人说,资料都在这里,里面没有上浮利率的同意书,也就是没和你签过。我便打电话给售楼的负责人,售楼处确实通知我们去签过上浮利率的事情,总行和经办人都在,我是用免提通话的,他们都听到了。总行的负责人说,“经办人给你签的东西没经过我们总行的批准,没有总行的合同章,也就是说经办人和你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不代表银行。并威胁我们说,如果要贷款就按合同还贷款,不同意就取消贷款。并且通知开发商,不让我们装修。”经过长时间的交谈经办人坚决不提供给我们同意书,我们为了能早日装修就同意按照合同办理贷款,现已经还贷款8个月了。想咨询律师,怎样要求银行将首套房利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我家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证券投资
2012-02-15 20:16: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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