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公司工资分基本和业绩提成,基本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我公司为其他公司代销产品,产品卖出去之后,我公司给员工业绩也算了出来并且公布,因为销售本产品的资金回笼慢,所以其他公司要收到全款才给我们公司抽成)导致我们公司也想把自己摘干净,给下面员工说的是公司收到款项,也才会给我们发提成,到现在都2个多月了,都还没有下来。发是肯定的,但我总觉的这样有伤害员工的利益,大家心里都不平衡!就想问这样做法对吗,符合劳动法吗,内容有点多 麻烦仔细看看,希望得到想要的答案 O(∩_∩)O谢谢 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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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公司的做法属于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这必然损害到了员工的利益,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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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外补偿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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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拖欠工资违法,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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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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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否则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委托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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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