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12月入职成都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3个月试用期完后,公司没有同我签订劳动合同,亦没有缴纳社保。2012年2月3号,该主管通知我即日被辞退(没有提前通知),只补发了2月份工资,无其他任何补偿。平时工资都是现金发放,用的领取人签字花名册。我现在手上有物品交接单,附双方交接人签字及日期(但无公司盖章)。考勤签到表2张,不同月份(无盖章,签到有代签现象。)麦德龙会员卡一张(注明 公司名字 我的名字及职位)。公司行政各项电子文档。我想请问,我的这些证据能确切证明我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吗?如要通过电话录音,我该怎样设计对话。如提起劳动仲裁我该怎样申请补偿。请各位律师帮助回答下我这些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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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说的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若还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
追问:你好,可以加QQ咨询下委托代理费用相关事宜吗?QQ:23365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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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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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待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给予合理的建议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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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的保护你的利益。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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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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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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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请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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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