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1月4日入职现在这家新公司,今天查工资,扣了我3天薪水,咨询hr说,我是4号入职,所以扣除前三天有薪假期,我朋友说应该扣一天的,因为元旦一天是有薪假期,2号,3号是周末,不计薪水 不应该扣除,请问到底应该扣几天,怎么扣法?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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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定假日为带薪日,其余两天为双休日不计薪。所以你朋友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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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该该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资纠纷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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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合同中的入职之日计算工资;
2、如果是1月4日入职的话,单位做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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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