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柳州市沙塘开发区买了宅基地,有购买土地原始发票(已经通过镇政府开发办更名,备案了),宅基地好像属于国家出让的,应该算是国有土地吧?有土地转让协议,也办理有开工证,建房未超出开工证审批面积。据我了解,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土地证,按正常流程应该先办理土地证,然后办理开工证,最后办理房产证。如果照现在这个情况,应该如何去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咧?请求给予意见和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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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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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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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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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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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