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国营企业一名退休职工。单位在我进厂时将一套二十几平方的住房分给我,并每月从我工资扣除房屋费用。后我与前妻离异,女儿判给我,户口本上就我和女儿两人,户主是我。86年我再婚,娶一个农村女人。她带同一岁多儿子进来居住,99年继子与我换工,我户口迁到农村,他户口进来。户口本户主变成我女儿。房租费用还是每月从我工资扣除。2001年我以投亲,户口又从农村迁回。现面临拆迁,才发现承租人不是我,单位房产科告诉我承租人是我继子,说他是厂里工人有权利享受福利。户口本户主本是我女人,现在不知道怎么也成为继子了。我继子对我不好,经常打我,夫妻感情也不好,现在正准备离婚,但是房子弄成这样,我该怎么办。我是一个老实人,请您为我指条路。非常感谢
-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协助解决。
-
你可以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