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在葛店S新城去年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07平方的普通住宅,合同上明示2011年12月20之前交房,必须达到绿化设施完善,水电入户,并且承诺外挂式电梯完善,我们当天收房时,还和去年购买日一样,只有毛坯房,电梯没有,绿化也没有,并且楼梯出现很多裂痕,为了遮住裂痕,被刷上了很难看的油漆,但是裂痕依旧很明显,我们说是楼梯裂了,销售人员却说是漆裂,后来经物业证实是楼梯的问题。去了物业二话没说首先让我们交一年的物业费,还有装修押金等等,许多业种都拒绝了,因为房子根本不到交房标准,这样的违约情况我们可以申请退房,并获得适当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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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违约,按照合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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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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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