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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单位的临时员工,今年39岁,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几年,单位一直没给缴纳社保和医保有,今年与我们签了个一年的合同,而且写明社保和医保都包括在工资内,我觉得不合理想与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签完后,可以要求单位给我补缴过去十几年的社保和医保吗?

劳动纠纷
2012-01-13 17:12: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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