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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子位于喀什市X室(属于高层复式结构、总面积103.17平米、商品房)于2011年4月份装修好入住至今天,这期间因我夫妻工作关系,在房子居住很少,2012年1月11号晚物业打电话告知我妻子说是我房子浸水(此时她在相距房子有270多公里的叶城带孩子).因当时雪天路滑领着孩子她无法返回,只好告知为应急放置有我家钥匙的她自己在喀什东湖的好朋友与同单元的同事赶赴我家,当时我家楼下已被从卫生间马桶旁的滴漏冒出的污水将整个厨房客厅卧室淹没。我在接到妻子的通知后立即向单位请假打出租车于晚上2点从克州乌恰县赶回,当时我赶到房子当即联系管理的物业公司杜经理及小区的杨工,但是均不接电话后立即关机。我连夜用桶提水往楼下花坛中倒直到第二天早上,还是无法排干我再次打电话才来小区看我房子情况,当时房子整个下层浸泡在下水道污水中,经过物业找来的专业管处理的人员在我房子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查找,结论是不是我房子的管道堵塞。后其在11楼找到问题处理,此时我房子的污水才得以排干;但是房子的木地板及卧室的全友床已全部被损坏起泡翘起。至此我要求物业进行赔偿我损失 !

房产纠纷
2012-01-13 16:53: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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