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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离婚,楼房共同分割,婚子现22岁(患癫痫病),有我监护,最近我生病(贲门癌),变卖楼房一方面还账,一方面治病,现儿子将我告上法院,要我收回房产买卖协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儿子告我 “ 侵犯了作为丧失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居住权 ” 的合法权益,请问他的这个起诉理由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吗?

民事相关
2012-01-12 19: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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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你好,房子只要已经做了分割,那么就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目前跟你孩子还没关系,他的这个案由应该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因为他不是房子共有人,不能要求收回房子买卖协议的,你有自由处分权的,当然毕竟是你孩子,你及时将房子卖了,也是要给对方提供一个居住的环境的。建议你积极应诉,将证据和事实说给法官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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