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在一个开发商那里定购了一套房子 6楼价格1780 交了定金10000元 后来那年他们没有盖起来 通知定金退回 给返回11000元
当事签合同时候 里面有两条
1个是购房者违约10000元就不退回
还有条写的开发商违约赔偿定金10%
我当时没有退至今 我当事要求要房子 明年盖起来我也要 再就是要求返回我2万元 理由是那个合同互相要求的不公平 他应该赔偿我1万
我想问我现在如果和他们打官司 我要求的继续按1780价格买房子或要求他们返回2万元法律支持不 今年房子已经盖起来了 六楼价格3150
先谢谢给我答复的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