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公务员,我为徐州的同学买一辆奔驰车贷款担保(贷款90万元),现同学犯罪,不能还款,还欠贷款60万元(信用卡贷款)。
1,贷款程序是否合法。(1),保证合同上签字:我的是我签的,夫人的是他人代签的(夫人不同意担保);(2),提供夫人的身份证是复印件,且是第一代身份证,早被收回,年初已发第二代身份证;(3),该车裸车价130万,实际谈价格是152万,开票价格130万,当我知道实情拒绝担保,但没到4s店撤回担保合同。想等到银行核实信息时再撤回担保合同,但银行没找我核实任何信息,就核发贷款。
2,贷款人提供的贷款材料是假的。南京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是假的。银行贷款办理人有能虚作假的现象。
我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官司能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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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收悉,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可以抗辩,买卖合同及担保合同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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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你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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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你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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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