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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芜湖的,在宿州跑运输,5月1日我驾驶一辆小货车在安徽蒙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过是有一辆车撞倒一位妇女后逃逸,我的车把妇女刮了5米。妇女:49岁,有两位老人,城市户口,兄妹四人,儿女已经成人。事故认定我付一半责任,医疗鉴定我拖刮致死,现在法院判我和保险公司共赔43万(我个人赔12万),等于现在责任全在我了。

交通事故
2009-10-13 16:15: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和逃逸者对此起事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释[2003]20号)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该案权利人如果没有起诉逃逸者,你不应该对他的那一部分承担责任,反之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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