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加班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今,每天加班一小时,每周上六天班,单位说周六不上班就扣两天工资。正常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六每天8:30到12:00 13:00到17:30 从2011年10月24日开始每天8:00上班12:00下班吃饭,12:30上班下午17:30下班,每天多加一小时,一周六天加班6小时,一直加到单位放假,加班这些时间单位说倒到春假放假,公司打算上到2012年1月14日,1月16日开始放假,到1月31日上班。加班时间共计72小时,加上元旦我们就1月1日休息1天,1月2日倒到春节放假,加班时间也按照8小时1天倒休,72小时那就是9天,加上元旦1天,共计10天,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