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原来有一小块宅基地,但由于一直没被批准建立,再加上新的规定要求巷子要比较宽,导致实际可建面积很小,所以一直也没有建起房子。最近隔壁那块地的主人要建房子,想要把我们那块地合在一起建,然后等他们建好后,再分一层给我们,我们再付一定的现金给他们;这样双方就签订了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分别签字并按了指纹,但我一直不清楚这种私下订立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要怎样的协议才具备法律效力呢?要是出现了纠纷,这种协议可以当做证据吗?麻烦各位律师帮忙看看,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