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有套住房,爷爷去世四年,房产证是爷爷名字并未更改,奶奶大约在半年前立遗嘱(奶奶不识字,在奶奶姐妹家儿子(第三方:我并不知道这算不算第三方)的见证下立下遗嘱,遗嘱是第三方手写,奶奶按手印,大概内容是:我和妈妈照顾奶奶直至去世(现在爸爸已经去世),这套房产归我所有(此遗嘱并为公正)。请问这个遗嘱是否成立?望解答。如不成立需要怎么办理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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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是无效的,因为该房屋的一半是爷爷的遗产,不是奶奶的财产,因此奶奶无权处分。爷爷的遗产由其配偶、所有子女继承,这是法定权利,谁也不能剥夺。至于奶奶的一半财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给你,但形式上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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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材料不属于遗嘱,因为老人不会写字,建议到公证部门里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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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成立。建议到公证部门办理,或在律师指导下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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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