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现是再婚已20多年,我们兄妹是归我父亲抚养.再婚男方有前妻留下3个幼女共同抚养,婚后男方对我母亲一直不好,近常打骂使用家庭暴力.8年前男方又为琐事大打出手,把我母亲脸上割伤(现有伤疤)头破血流.我母亲实在没法上述离婚,后男方坚持不肯没离成.现在3个女儿已成家,我母亲还帮忙为其带孩子.去年男方有了外遇,现在与他的3个女儿一起经常辱骂我母亲甚至动手,要赶我母亲出去.前几天他大女儿又打了我母亲现在还在医院.是我在出钱住院.男方上个月查出得了肺癌,他说要立遗嘱把全部财产都给他的女儿们,我母亲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 (他们现有祖上留下的老房一间半,后又共同造了半间一层房.)(1)我母亲想知道立遗嘱了她能分祖上留下房产吗 (2)如果男方死了那她以后还能住在那里吗 (3)以后的赡养费可以要那3个女儿出吗 望各位多出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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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他的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母亲的部分归你母亲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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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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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当面咨询.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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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处分个人财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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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至于如何界定此财产,则须结合婚姻法相关规定办理,可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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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