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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毕业不久的学生,2011年3月14日进入宁阳某一邮政局做柜员,是临时工,没有签合同,10月12日辞职离开。但是局长告诉我9、10月份工资不给力,理由是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请问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我这样违规吗?现在的我该怎么办呢?2个月了,工资一直不给。

劳动纠纷
2012-01-02 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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