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十月四日晚因公死亡,厂房赔付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跟抚恤金,丧葬费,以及与厂房协商所产生的车住等费用62.5万元。分两次付清。在我母亲第一次拿到30万时,我同父异母的哥哥将我母亲告到法院,并将厂房给付的32.5万中10万押在法院,开庭两次,我因母亲有病,做委托代理人。几经调解达不成一致,要求法院依法处理,可是昨天我被通知我‘被‘原告了。我很纳闷,我怎么会去起诉我的亲生母亲,况且我的母亲在协议时就表明安葬我父亲后所得款项依法会给我们兄弟妹及奶奶应得的份额。但法院工作人员说:我不当原告就等于放弃我自己的不分钱的权利?当了原告就不能为我母亲当代理人。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