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12.25在广西宜州市托运4台电脑到南宁
,结果货到南宁,一台电脑主机被压扁,另一台机
箱都被摔碎了,跟他们协商就忽悠我,没人联系我
怎么解决问题,请问律师,这两台电脑主机我损失
了5000元,我怎么能拿回我的损失?
-
1.订立什么协议吗?如何约定责?2.是保价的吗?3.协商不成,只能起诉。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了解更多的情况,才会有更全面的看法。详询可留言,或打手机。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