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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1年3月2日进公司的,2002年2月1日开始签订合同,每年一签,2005—2008年1月31日,2008年2月1日—2009年1月31日,2009年2月1日—2011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共11年。公司无故辞退我,是否可以。

其它综合
2011-12-21 22:14: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能辞退你,如果公司单方辞退,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获得22个月的工资赔偿。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你好,公司不能辞退你,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公司不能辞退
  • 您好!公司不能辞退您,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公司不能辞退您,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单位违法,建议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公司不能辞退你,如果公司单方辞退,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获得22个月的工资赔偿。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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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