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商场的员工下午六点开始上班,因为要盘点后来一直加班到凌晨二点多,由于过于疲劳我在下班途中骑摩托车撞了人,自己右的手也造成骨折,事情发生后找了商场老板,但他说他们没责任。请问我这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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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平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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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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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担,如果你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认定工伤。
追问:你好!现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为同等责任,这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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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你不是主要或全部责任,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工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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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