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6月29曰以102万加税3万拍卖256平米国有土地,然该地原村民与镇政府有争议到现在还在打官史,到现在我还不能做房.我该怎样主张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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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无超过合同规定交付时间?如超过交付时间,那么具体是那个拍卖公司拍卖,当时拍卖公告是怎么样?你有无仔细看,拍卖公司有无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如果没有可以要求拍卖公司承担部分责任。具体应将书面材料提交给我,我才能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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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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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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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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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交地约定,就按合同约定来,预期未交而您又无法继续等待,就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聘请您信任的律师来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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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