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2011年11月27日,口头价格136万(没有书面和录音证明,第3人是房地产中介,估计不会做证人),当时签订的定金合同价格是97.08X17500=169.89万(被告之其他人都是如此签订的),到2011年11月30日,销售要136.88万(有老婆在场),以当时他没有说过136万整为理由. 定金2万,最后房子没有买,定金没有退,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是否可以象他们讨要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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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固定双方协商的口头价格的话,很难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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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造成违约,应当退还定金和补偿损失;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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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要看是谁的原因造成不能买房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是你们的过错,可以要求依法返还定金的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或者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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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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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